首先,之前傳出這些人疑似鬧版是因為先前他們的瘋狂留言造成的,內容含有恐嚇辱罵字眼
我已針對這些嚴重引響網站運作並可能觸法的言論提出最終警告,更早之前的言論也算數

疑似恐嚇言論及警告函

發了警告函並要求對方道歉以後,對方發表道歉聲明:

原發文者的道歉聲明及回應

 

且留言的言論也說過了,本站不接受不理性的留言,凡是發表威脅恐嚇或辱罵的言論都是違法行為,所以要求對方道歉
至所以要對方道歉是因為我並非刪除留言,而是檢舉對方留言,所以我做的實際的動作可能比對方想的更嚴重

首先大家都知道各種言論都會受到法律規範
一旦提出檢舉就會根據對方的IP位置(註:被馬賽克的地方) 、留言時間及文章位置還有留言資料傳送至痞客官方
屆時可能你可能會因為這些言論惹上麻煩,可能會被約談之類的吧!(所以我比較不希望動用此權利,這通常歸類到最後手段)

經發文者解釋是因為舉辦活動而發表的言論,講白一點就是把我當成實驗對象就對了
同時我留言中也解釋了不管是不是整人,此種言論已經會妨礙對方權益,甚至讓對方非常不滿
或者因此造成對方採取非常行動而讓留言者惹上大麻煩,所以請盡量不要做這種實驗

就算真的要整對方,也應該小心拿捏尺度,畢竟這不是開玩笑的
總而言之所謂的責任可能會比想像中大上許多
由於對方已針對之前的言論道歉,所以我已經刪除留言並去除檢舉屬性

這件事情以後就當成沒這回事,但不能再有下次了,否則這件事情將無法私下解決

希望大家下次別再犯這種錯誤,不然接下來的留言如果有類似情況
可能不只是檢舉而已,而可能會惹上法律問題,請大家注意

而針對該網友提出的評分人員邀請函呢?
我還是只能維持不參加此組織的立場,不只是因為我無法配合他們的作息
同時他們的行為往往欠缺規劃,出事了可能會有連帶責任要負責,極可能成為共犯
基於以上兩者的理由,我拒絕參予此組織,抱歉摟。

未來我也禁止大家討論此事件
因為事件已結束,所以禁止討論此事件
違者一律刪除留言處份(註:刪除≠檢舉,請大家放心)

我也將恢復本站全部的功能,接下來可能會有一系列的文章要寫吧!
不過這也得看學校宿舍的網路流量來排定某些文章的傳送時機摟

至於以上三名會員的留言處份呢?

1.檢舉留言的處份將立即解除,但還是不能在本站留言

所有留言可能被當成僅供參考的言論然後不留底刪除留言處份
為什麼維持處罰是因為對方的幼稚行為已經嚴重影響本站運作

至於非本文但針對此事件的相關留言將於三天後開啟私密或者直接刪除,留言權限的處罰將永久生效


2.詹殷銓的即時通維持黑名單權限,永久生效不得撤銷

因為他借朋友的帳號,而這位非常親切的朋友卻做出非法行為
所以連帶將他的即時通加入黑名單,永久生效不得撤銷

 

3.針對此事件的評論到此為止,除非事件關係人,不然一律不得在此文討論此事件,非此文的相關留言者,兩天後自動實施權限調整

就我的認知裡面,目前針對此事件應該已經算是談好和解了
因此除非事件關係人,不然不能再次討論此事件
至於事件關係人可以在此篇文章討論

但兩天後的留言權限調整開始實施以後,任何人都不得討論此事件

 

4.未來請勿向我邀請加入任何組織(營利非營利皆然),違者一律視同廣告論

首先本站還是維持立場,不加入任何組織,營利非營利皆然
因為不想接受留言廣告騷擾,所以提出這個命令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不會因為此事件有任何改變

 

5.事態嚴重時,我有權下達全站留言權限調整

基於言論自由的關係,所以我之前沒有針對全站的留言權限進行調整
但如果騷擾或廣告留言過多時,我可能暫時或永久針對特定文章進行留言權限條整

假設事態嚴重時,我可能針對非會員留言部份進行管制
屆時會發表公文宣布本站暫時或永久戒嚴命令,解除戒嚴也會公開宣佈命令

但這是最後手段,不能輕易發布的命令,不然某些來賓會被我的戒嚴令嚇跑吧
基於言論自由的原則,我不希望發布此命令,但不得已時可能會這麼做

 

以上是針對此事件發佈的聲明及處分命令最終版,即日起實施第一階段(第一、二、四、五項),8/31發布第二階段(事件人的留言權限調整及處份日開始實施,適用第三項)
過了第二階段以後,一切的事件就到此結束,以上命令應該不會增修,請各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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